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简报第9期
发布日期:2016-11-02 00:00 浏览次数:

 

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简   报

 

第9期

 

泰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省政府发布对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专项督查反馈意见

 

 7 月20日,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工作进行了第二次专项督查。期间,督查组分别听取了我市及宁阳县、东平县政府工作情况报告,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有关工作资料。近日,省政府就督查情况进行了书面反馈,充分肯定了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认为,我市在制定政策文件、推进改革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本次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中六个方面工作给于充分肯定。一是及时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4号)、《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鲁政办字 〔2016〕56 号文件的政策等文件;二是明确了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政策举措;三是市、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中小学学科德育实施方案;四是开展了中小学体育艺术场地设施建设、师资配备达标活动;五是高中招生录取实现了职普同台录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基本完成学区制改革;六是初步建立起了“底线管理+特色发展”的办学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绿色评价体系。

反馈意见指出,我市推进校长职级改革、调整提高班主任津贴的等工作还不到位,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尚未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教中心、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等占用中小学编制现象仍未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和管理机制调整工作进行缓慢,部分县(市、区)体卫艺场地、师资建设不足。

   省政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任务清单部门统筹责任制,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尽快整改落实到位。要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整改项目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尽快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全面推进改革措施尽快落实。多措并举配齐配足音体美教师,出台提高班主任津贴和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政策文件,推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妥善解决占用中小学编制问题,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尽快落实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提高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等有关政策。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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