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复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15 09:58 浏览次数:

关于对东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工作的复评报告

泰安市人民政府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8号)和《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督〔2013〕2号)等文件要求,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泰安市政府组织验收组于2016年1月18日-20日对东平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并于2016年3月22日进行了复评复评结果表明,近年来东平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政府行为,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强化推进措施,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先后荣获全省学校装备建设先进县、全省教育信息化区域综合试点县、泰安市课程与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教育惠民服务工作列全市六县市区第一名等荣誉称号2016111《山东教育报》头版头条刊登《“经济洼地”的教育信息化“高地”》,对东平县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给予宣传报道。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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