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办发〔2018〕48号-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发布日期:2018-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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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纪律。教师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酒后进入校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在课堂上接打手机,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准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不准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等。
二、加强学习。各校要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加强对工作纪律的学习,确保实效。每学期开学,各校要安排一次教师的集中学习,同时精心组织针对性强的专题教育活动,使每一位教师做到懂规矩、守纪律。
三、严格执行。每一位教师都要落实纪律,查找不足和差距,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各校要严格要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及学校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广泛宣传,使每一位教师都知晓通知内容。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做好正面引导。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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