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控辍保学情况汇报
近年来,宁阳县坚持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依法办学,巩固并不断提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比率,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年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在校生年巩固率分别达到99.9%、99.8%;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一、建立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
宁阳县印发《宁阳县实施义务教育规定》(宁阳县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关于控制学生辍学提高普及程度的意见》(宁政办发〔2002〕8号)等文件,建立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跟踪督导,强化考核,促进了控辍保学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工作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教办、社区(村),教育局与各教办、县直学校,各教办与学校,学校与职能部门、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教办主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年度考核范畴。各中小学校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班主任、任课教师考核量化,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做好制度保障。为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宁阳县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小学升初中无缝对接制度、控辍保学动态管理月报告制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了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完善和强化学籍管理制度,把好义务教育流转辍学生的出口关。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准确把握学生的流动去向,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工作。
二、坚持依法控辍,加大宣传力度
宁阳县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是增强依法治辍意识。每年3月和9月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组织师生和家长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大力宣传,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思想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并形成社会共识,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营造实施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依法治辍程序,坚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档案管理。发现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及时靠上做工作;对确认辍学的,学校派人家访,同时通知学生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请他们协助做好辍返工作。对劝说无效的辍学生学校及时上报,政府安排有关部门对不按法律规定将辍学学生送回学校的家长或监护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强师德建设,塑造良好师生关系
宁阳县采取多种举措,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广大教师的爱心与责任心,树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融洽的教育教学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宁阳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宁阳县师德建设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宁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阳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定期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师德考核,实行问题举报、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等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推树先进典型。2015、2016年已连续评选两届“最美宁阳教师”,20名教师获此殊荣。在《泰山晚报.宁阳读本》设立专栏,每周报道优秀教师事迹。坚持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开展“学习桑爱英先进事迹,争做‘四有’好老师”专题学习活动;印发《宁阳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手册》并组织全县广大教师学习;举办泰安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组织全县教师、家长学习聆听市级优秀教师奉献爱岗事迹。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的幸福感
宁阳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宁阳教育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
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以核心素养和德育课程一体化为指导,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德育课程体系。启动家庭教育工作,开展首届“家庭教育农村行”活动,举办专题报告14场,近6000名家长受益。优化“圣邻书院”公益大讲堂、“积微善成大德”传统文化教育、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及乡村少年宫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等德育平台建设。
二是狠抓教学质量提升。大力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积极开展“幸福教育党员领航行动”,努力提升师生幸福感。积极构建“国家课程校本化、地方课程主题化、学校课程生本化、学生活动课程化”的课程体系,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开发建设文化类、德育类、科技实践类、社团活动类等特色校本课程。开展“为学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