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干部家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2 00:00 浏览次数:

泰教办发〔2017〕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泰安市“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教办发〔2017〕29号)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关干部家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访时间

2017年10-11月。

二、参加人员

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全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

三、家访对象

在校中小学生,重点是学困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贫困学生。

四、家访形式

采用实地家访的形式,每人访1-2个家庭。

五、家访内容

(一)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在家表现,与家长共商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措施和方法,引导家长全面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宣传教育工作。介绍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宣传党委政府的教育惠民好政策以及学校优良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方法等。

(三)征求意见建议。征求家长对学校、教师以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关心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进一步提高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家访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有效。

(二)务求实效。对家长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需要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三)严明纪律。家访前要与家长联系,做到既能深入进行沟通,又不影响被访对象的工作生活。

(四)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家访台账,填写家访活动记录表,市教育局机关干部于11月30日前将家访活动记录表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将家访活动记录表报本单位相关科室。联系人:刘瑞瑞;电话:6995096;邮箱:shide0538@163.com。

 

附件:1.市教育局领导联系县市区、学校分工表

2.家访活动记录表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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