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03-12 14:57 浏览次数: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3.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4.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5.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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