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2018-04-11 00:0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东平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形成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的共识,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映有偿补课的投诉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各学校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学校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各学校持续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排查活动,组织学校和教师通过自查、问卷调查、学校家长委员会帮查等形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严格按要求公示投诉电话、信箱,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认真处理,及时回应。县教育局成立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县教育局积极争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努力从源头上构建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各中小学积极创新方式疏导家长和学生的补课需求,鼓励教师参加义教活动,组织教育服务进社区,面对面为学生提供义务辅导,将参加活动情况与师德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级等挂钩,调动教师主动服务学生的积极性。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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