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05 17:1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2019年3月,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对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教育情况评价。为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准确,现对评价分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认真审阅评价分数,如有异疑,请于2019年8月9日前,以县为单位提出书面咨询,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zjtaian123@163.com

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答复有关疑问,评估分数原则上不予更改,确系分数统计错误的,上报市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予以更正。

三、8月9日16:30以前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认同市评价结果。

 

 

附件:1.泰安市2019年县市区评价分数统计.doc

          2.2018年县市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得分表.doc

 



2019年8月5日


 

抄送: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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