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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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2019年3月,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对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教育情况评价。为确保评价结果公开、公正、准确,现对评价分数予以公示。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认真审阅评价分数,如有异疑,请于2019年8月9日前,以县为单位提出书面咨询,电子邮件方式发至:szjtaian123@163.com。
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答复有关疑问,评估分数原则上不予更改,确系分数统计错误的,上报市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予以更正。
三、8月9日16:30以前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认同市评价结果。
附件:1.2019年县市区分数统计表.doc
2019年8月5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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