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05 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促进家校共育,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常态化开展家访工作,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争取家长最大限度理解支持,不断凝聚育人合力,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面向全体,关注个体。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全体学生,把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群体和个体作为重点,深入细致做好家访工作。

(二)灵活形式,注重实效。根据家访内容和家访对象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时间、地点等,突出实际效果。

(三)着眼长远,常态开展。建立家访工作长效机制和评价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合理安排家访活动,调动激发教师积极性,实现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安排家访活动。学校每学年要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学生、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活动。原则上入户家访比例不少于70%,如遇疫情等较大外部影响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户家访可利用周末、节假日或教师课后工作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二)灵活家访工作形式。根据家访对象和内容,把握家访的侧重点,做到普遍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随机家访与定期家访相结合、线下家访与线上家访相结合,选择多种家访形式,主要采取入户家访,到学生家中与家长面对面沟通交流。也可采取及时随访,在家长到校接送、探望学生时与家长沟通交流;或采取线上家访,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信息手段进行;或采取适时邀访,邀请家长参加学校开放日、家长会、听课、陪餐等活动时深入交流。

(三)规范家访程序内容。家访前要明确家访内容,制定家访提纲,与家长商定家访时间、地点与方式等有关事项;家访中要积极宣传党委、政府教育政策和教育工作情况,以及学校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等有关知识,回应家长关心关切,征求意见和建议,交流分析学生学习、思想、生活等现实状况,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家访后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和问题台账,及时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报告收集的意见建议。

(四)突出家访重点对象。按照面向学生全体、关注重点个体的原则,重点家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耐心细致地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全面沟通交流。实行重点跟踪回访,持续了解学生情况,针对性开展教育教学。

(五)建立家访工作队伍。学校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班级任课教师参加的家访工作队伍,实行家访工作与日常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密切结合。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党员干部要带头家访,带动教师全员参与。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家访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常态化家访、访前培训、安全报告等制度,制定家访工作年度计划,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安排,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市教育局将适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将教师家访工作计入工作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家访长效激励机制。

(三)严肃家访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家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收受家长钱物、吃请和报销开支等,树立良好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家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泰安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4日


政策解读:泰安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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