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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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幼儿园管理条例》。
9月第2周,教师节期间利用展板、宣传册、致教师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教师法》,切实维护教师切身利益。
9月第3周,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10月中旬,依托“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现场集中宣传9部教育法律法规,摆设展台、提供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发放宣传单、制作展板等。
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人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提高校车依法管理水平。
适时举行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活动,普及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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