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拨经费减租金减社保扶持民办园渡难关
发布日期:2020-07-02 15:12 浏览次数: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推出提前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鼓励支持减免房租、提供社保减免等举措,支持民办园在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

泰安要求,5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将今年上半年普惠性民办园、公办园(含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到位,用于支付疫情期间幼儿园人员工资等支出周转,并统筹做好民办园防疫物资供应工作。

在房屋租金方面,泰安根据不同幼儿园的情况,分类鼓励支持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民办园,减免或者减半收取1月至3月的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可延期收取,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共有房产的民办园,免收2月和3月的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月至6月的租金。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免租金。

根据上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规定,泰安的民办园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享受2月至4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享受2月至6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泰安还明确了为民办园提供贷款贴息及融资担保支持、提供过桥还款和基金支持、贷款付息延期安排。民办园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稳定教师队伍及必要经营支出开展的银行贷款业务,财政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同时,依托市财政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周转资金池、2亿元的民办园纾困和发展基金,帮助民办园渡过难关。对于民办园在今年1月25日以来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驻泰银行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也可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来源:中国教育报,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景婧)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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