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900004341355p/2020-0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2020- 07-20 10:2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

暑假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高发期。为巩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现就加强2020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各类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要加大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防范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采取名师义教、网络平台答疑等形式,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标语。

二、严格落实师德制度。落实师德考核制度,在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为教师划出职业“红线”。落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无偿补课备案制度,在职教师未经备案登记开展校外辅导的,作为有偿补课处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今年暑假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联合执法行动。各县市区全面检查,市教育局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对接到的举报投诉,要从快调查核实,从快处置,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要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暑假期间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发生。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中小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在职教师管理,排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切实刹住教师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单位,视情况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责任。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小学校请于8月30日前将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情况报送至泰安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电话:6995096;邮箱:jyj_sxk01@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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