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普法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03 11:1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泰法办发〔2020〕4号),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初步效果。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了全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局机关每个执法责任科室,加强横向联系和纵向调度,明确具体措施,指定责任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宣传”工作制度,局机关科室及时做好普法活动宣传,活动总结于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办公室。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2月19日,与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泰法办发〔2020〕3号),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任职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培训考核等要求。

二、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计划。一是明确普法内容,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9部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重点普法内容。二是明确普法对象,主要是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三是明确普法方式,采用培训、讲座、展板、宣传单、印发一封信等多渠道进行。四是明确载体阵地,主要是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班会等。五是明确普法安排,将普法任务细化安排到每个月,同时在开展好法治课和日常普法的前提下,还在寒暑假前后一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活动。

三、丰富内容形式,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干部带头学法。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暨宪法相关法、党章等党内法规。7月3日,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了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党组书记、局长戴冰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深入细致地开展《民法典》自学,工作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争做法治型领导干部。教育系统要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民法典教育,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市语委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泰安城区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情况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0〕2号),语委办、教育、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在2020年1月、2月集中开展了检查整治,带动全市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引导公务用语使用普通话。三是积极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将普法与教育脱贫攻坚宣传紧密结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宣传引导,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明白纸或者与家访家长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解释,提高家长和社会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6月4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大数据、扶贫办、残联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泰安市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了适龄儿童信息共享、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特殊群体学生关爱、联控联保等长效机制,确保及时发现辍学儿童、及时落实控保措施、及时劝返复学。四是积极宣传《幼儿园管理条例》。5月中旬至6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幼儿园通过公众号、微信、QQ班级群将《幼儿园管理条例》推送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学前教育的规定和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五是大力宣传落实《教育督导条例》。5月28日,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召开全市迎接省政府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查评价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学校扎实做好迎接省督查评价工作。6月16日-19日,在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期间,向各县市区、学校广泛宣传《教育督导条例》,督促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依法办教育、办学校责任。7月1日起,组织市、县两级督学参加“《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专题网络培训,《教育督导条例》是重点培训内容。六是大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30日,为加强学生疫情期间上下学“两点一线”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校车管理制度,极爱昂校车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防控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校车司机严格按规程操作行车。七是积极宣传《教师法》。抓住暑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关于加强2020年暑期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各学校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责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八是大力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学校复学复课工作,教育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专家核验组分批对辖区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的开学条件核验,核验过程中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讲解释。6月29日,市教育局印发《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情况集中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法治意识和规范办学水平。九是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活动。6月底,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各学校坚持日常教育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特别是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争当“宪法小卫士”。目前活动正在组织开展,将于12月结束。十是将法治宣传融入工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实践中,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有关法人主体和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