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报告】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13 14:25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促进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根据《泰安市迎接省2020年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关于开展2020年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地核查实施办法》,市政府组织教育评价工作组,于2020年6月16日至6月19日对各县市区及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此次评价以2019年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教育保障情况;师资队伍建设及待遇落实情况;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情况;2019年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2020年上半年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县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

一年来,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明确机构、完善组成人员,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均成立了教育工委,调整理顺乡镇中小学党组织关系,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思政课建设得到进一步;党建带团建队建,群团组织等发挥有效作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肥城市率先在泰安市理顺统一了教育系统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系,所有镇街均成立了教育党委,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办学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全部纳入了市委教育工委管理。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主动履行教育职责。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主要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各县市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职能,廓清职责边界。三是有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编制、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学前教育初步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大城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力度,做到了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区“六同步”。一是城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幼儿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3所,完成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43所。二是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有新突破,每个县市区都将重点保障的公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全市共有129处重点保障的公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三是所有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均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2019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950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应入尽入,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2845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7360人均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特殊群体人群全部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一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9%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巩固,2019年全市6个县市区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三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推进,2019年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优质均衡发展系数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其中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向省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验收,宁阳县有望在2021年向省申请验收。

市、县两级每年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意见明确要求,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科学设计作业,合理确定作业内容和方式,严控作业量,规范作业批改,切实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全市579所小学17.27万人开展课后服务,有效解决了家长们的“三点半”难题,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确保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享受课后服务,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通过新建优质高中新校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等措施,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深化初中学考和高中招生改革,在全省率先采取“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合理编制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确保每名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高中教育,让每一名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1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61550,普通高中招生人数36050,职业学校招生25500人(不含市外招生);普通高中录取人数35133人,职业学校录取人数24036人。

(五)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构建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我市制定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新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点14个,撤销落后专业点18个。积极鼓励支持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建设高水平院校和专业(群),引导职业院校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市域内4所中职学校创建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6所学校列入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工程,6所学校建设为省规范化中职学校,国家中职示范校和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在六个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以职业教育集团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平台,全市已成立市级职业教育集团10个,市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6个,全市6个专业被列入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全市职业院校与103家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联合建设专业47个,“订单”培养3681人。

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衔接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全市7所高职院校开设了34个五年一贯制专业,7所中职学校开设了43个“三二连读”专业,2所高职院校开展了“3+2”高职本科贯通分段培养,1所中职学校开展了“3+4”中职本科贯通分段培养。

(六)完成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年度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建设任务

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编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到优先供应配套、熟化配套教育用地,保障教育用地安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准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和改变教育用地用途。2019年12月编制完成《泰安市规划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

坚持市域统筹、以县为主、一县一策,编制消除大班额问题工作规划,建立解决大班额问题专题研办机制,针对问题研究具体措施,逐一落实每项工作任务、每个项目的办理“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2019年,完成投资6.4亿元,新改扩建项目19处,新增班数155个,新增学位7455个,大班额比例从2016年的56.3%降至10.2%,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七)教育投入持续增长,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财政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19年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比2018年增长,其中泰山区增长23.78%、岱岳区增长6.81%、新泰市增长14.1%、肥城市增长3.47%、宁阳县10.86%、东平县增长10.98%、泰安高新区增长9.82%、泰山景区增长29.57%。二是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障。2019年我市中小学公共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其中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高新区、泰山景区执行了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拨款标准。三是普通高中按900元/人标准(其中市直按照每生每年1010元、徂汶景区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特殊教育按8000元/人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四是全市所有县市区首次将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拨付。足额配套落实各类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保教费)财政资金,建档立卡学生享受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19年市、县两级财政共拨付、发放各类学生资助资金7395万元,受助学生6.7万人次;各级财政对中职免学费拨付6947万元,受助学生3.47万人。六是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含两项附加)严格按规定时间分配,规范管理使用,及时足额返还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八)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有效

建立完善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学校30年以上房龄校舍排查统计的通知》,全面开展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标准要求,配齐配全安保人员、安防器械和技防设备。市加强校园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学校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工负责、合力攻坚,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制订下发方案,部署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卫健联合开展全市学校春季安全检查、护校安园检查、教育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教体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督导检查行动等集中整治行动等综合性检查14次。通过不断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综合整治,促进了学校治安风险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除校园周边隐患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九)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教师待遇不断提高

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得到加强。加大教师补充力度,做到了专任教师“退补相当”,近年来教师招聘力度明显加大,2019年分别招聘在编教师1500余人,确保新聘教师秋季开学及时到岗到位,有效缓解师资短缺矛盾,学生师生比基本达到省定要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校长教师激励机制和教师待遇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面铺开,教师“县管校聘”进一步强化,落实国家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及时发放各类规范的津贴补贴,教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教师职称政策,落实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关注教职工身体健康,财政资金安排教职工体检,建设教职工周转房,师德师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2019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对照省反馈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和市反馈的整改事项,均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着手加以整改,并取得成效。肥城市清理学校自聘教师57人,已整改到位。宁阳县对学校自聘教师151人全部解聘。新泰市制定计划自2020年起分3年解决学校自聘教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经费政策还没有全部落实

泰山区未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要求,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14.14%。岱岳区2018年上级下达部分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新泰市2018年下达的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中央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省级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未全部实现支出的比例:8.4%、3.52%、4.91%。肥城市2019年上级下达部分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下达,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宁阳县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4.99%;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截止2020年3月底支出比例为33.19%,未达到50%;学校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实现全部返还,普通高中学费及住宿费返还比例为87.25%,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及培训费返还比例27.35%。东平县教育财务管理中心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显示,2020年第1季度、第2季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报用款计划后,至核查日,县财政部门尚未批复;2020年上半年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按照规定足额拨付。泰安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两个学段分别比上年降低20.11%、8.81%。泰山景区2018年上级专项资金20万元未形成支出,未支出比例2.47%。

(二)县区部分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不足,教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县市区(功能区)存在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不足50%、非在编幼儿教师社会保障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农村教师交通补助政策未落实问题。部分县市区存在中小学有空编未及时补足教师、学校自聘教师、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政策未落实、校长职级薪酬未兑现、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未达到省定标准上限85%、招聘教师没有实现面试前置等问题。

(三)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短板和制约因素

全市各县市区均存在高中段招生职普比偏低、达不到省定标准的问题。大部分县市区未制定落实职业院校五项办学自主权、教师绩效工资改革、20%编制员额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政策的文件。泰安市文化产业中等专业学校、泰安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未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学校招生规模受限。东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生均图书数量不足。新泰市泰山电力学校和东平县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两所民办学校整体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泰安市工商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平衡

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依然严重。各县市区均存在初中超过2400人、小学超过2000人的大规模初中、小学。全市城镇中小学尤其是城区56人(含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为了化解大班额挤占功能室。随着乡镇农村小学、初中学生不断向城区流动,农村小学“散弱”,城区学校“聚挤”的矛盾凸显,农村小学教育资源面临整合,城区小学、初中教育资源短缺矛盾突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艰巨。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显示,泰山区、东平县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达不到国家标准。

(五)学前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均存在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不足50%、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泰山区公办幼儿园83个,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公办幼儿园数为56个,占比67%。民办幼儿园142个,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民办幼儿园数为113个,占比为80%,公办幼儿园比例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压力较大。东平县公办幼儿园100个,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幼儿园88个,占比88%。全县民办幼儿园数109个,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的民办幼儿园数51个,占比47%。

(六)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不足

各县市区普遍存在农村小学散弱,城区小学、初中教育资源不足;部分幼儿园和小学办学条件达不到省定标准;有的学校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教室、器材室等功能教师室和教学辅助用房;有的县市区学生宿舍生均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有的学校生均占地、生均活动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有些学校饮水间、洗刷间水嘴配置达不到省定标准;有的县市区农村学校还存在旱厕,有的学校厕所蹲位没有按标准配备;有的学校体育器材设施配备不足;部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省定标准。

(七)部分中小学安全工作有待加强

部分中小学安全意识不强,学校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岱岳区、肥城市、泰山景区中小学校出现学生群体性食品安全问题。

(八)办学行为尚需规范,学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学校音体美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理化生实验课开设不足或不全;学生肥胖率、近视率居高不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有所下降趋势;部分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2019年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省市2019年核查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有些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委教育工委统筹领导,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各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义务教育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89号)》,落实“新建居民区配套建设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区分期建设的,应当在首期建设配套幼儿园并同步验收”规定。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和建设,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布局。要按照实际需求,加快学校幼儿园建设力度,确保新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严格按标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年内完成化解大班额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学校公共教学用房和学科专用教室不足的问题,确保达到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标准。三是完善学校生活设施设备,按照标准补充完善取暖、降温、淋浴等设施设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二)全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要求,围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发展和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统筹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确保教育财政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二是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分解下达上级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强化对“两项教育附加”的预算管理。纳入一般预算后,仍须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相关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人员支出等。四是规范使用学校收费资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保教费全额返拨教育部门或学校(幼儿园),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五是足额配套落实各类建档立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保教费)财政资金。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各类学校教师需求,科学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招聘教师工作,确保师生比达到规定标准;杜绝有编不补,严禁学校自行聘用代课教师,对现有存量代课教师,制定可行方案,积极稳妥地逐步化解;及时补充公办中职学校专任教师和“双师型”教师。二是加大重点保障的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全面落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幼儿园要与聘用教师全部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三是持续依法依规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四是全面落实教师体检、农村教师交通补助、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五)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努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补齐职业教育短板,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占高中段学生的比例。以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为抓手,制定落实职业院校五项办学自主权、教师绩效工资改革、20%编制员额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文件,继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优化专业设置,增加学校实训设备、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尽快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重视学生技能培养,力争在国家、省学生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全市各县市区(功能区)落实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达到50%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加快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支出的比例,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切实做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无证办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和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七)健全学校安全机制

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确保校园和校园周边安全。健全学校校舍校产档案,对2009年之前建设且仍在使用的旧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按照结论要求,按规定妥善处置,确保学校校舍和师生安全。

(八)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完善并规范各类招生政策。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按规定全面落实课程开设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实现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劳动育人、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九)抓整改,促落实,“补短板、强弱项”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按照职责和职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排查,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有效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需要分年度整改的事项,要列清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落实取得成效。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经县市区政府盖章后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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