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14:34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21〕3号)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须知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在面试和资格认定时审核。对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各级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

(四)考生本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本人报名信息一旦通过考试机构确认不得更改。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违反上述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错误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日期为2021年3月13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泰安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个人网上报名、考区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 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1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 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大小:150K-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标注的地址为准。

4.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姓名用字、上传照片、报考科目、类别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通过,则不能修改。

以往报名中考生易出现错误:1.少选或错选了想要报考的科目,报名科目须一次性勾选完成。2.考生填报错了类别,例如:应报考中学的,错报为小学。3.考生填报错了考区,给自己造成不便。4、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如:照片为侧身、全身或生活照,头发遮面部、肩部过小或过大,面部过大或过小,照片比例不协调、背景乱,图像不清晰、照片过大或过小等)。

(二) 考区确认

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18日16: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确认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登录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修正个人信息并保存,需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然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联系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证件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或居住证)。

为及时解答考生报名期间的有关问题,我市设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市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520982、8205425(值班时间1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设在各县市区招考中心(办公室),确需现场确认的考生,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考生所属县市区高校在校生到学校驻地就近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进行人工现场确认。

泰山区招考办,电话:6276178,地址:泰山区区委区政府大院东南角三楼(升平街39号)。

岱岳区招考办,电话:8566505,地址:泰山大街402号。

新泰市招生考试中心,电话:7223545,地址:新泰市青云路961号。

肥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电话:3213904,地址:肥城市文化路004号。

宁阳县考试中心,电话:5688734,地址:宁阳县七贤路983号(县教体局二楼)

东平县招考办,电话:2833213,地址:东平县城西山路113号。

特别提醒:考区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6:00。确认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考区确认截止时间(1月18日16:00)前修改信息后重新提报,提报时间不受报名截止时间(1月17日16:00)的限制。

(三)网上缴费

通过确认的考生于2021年1月19日24:00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8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尽早了解考点情况,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提前安排考试交通、食宿事宜,以免因时间不足等原因影响考试。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为唯一报名网站。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三)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五)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六)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的,方能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参加考试。

(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请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考生的一封信,严格按照防疫安全要求参加考试。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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