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退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13:20 浏览次数: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受理范围

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

三、受理方式

请考生将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czk8520980@163.com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四、退费说明

1、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38-8520980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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