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9 日
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
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生用餐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开展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杜绝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大培训(11 月 9 日至 11 月 15 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培训,重点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 2 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 24 小时反馈制度》这五个文件,重点培训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事食品工作人员,并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通过培训夯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压实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11 月 15 日至 12 月 17 日)
大摸底: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进驻县市区,组织协调人员,划分小组,根据本方案时间
节点(见附件 2)对各县市区内的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进行全面摸底。各县市区专班要在市专班进驻前汇总完善学校食堂基础档案材料,详细记录学校名称、类别、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方式、就餐人数、水源情况等基础信息(见附件 4),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大排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的要求,对照《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 3)开展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
大整治:对各个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排查出的问题,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进行逐一挂号整改,确定整改时限挂账销号。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行政约谈,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倒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活动过程中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和“4D 食品安全现场管理(包括 5 常、6S等其他管理方式)”提升。年底所有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就餐人数超过 1000人的学校食堂要实现“4D 食品安全现场管理”。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各县市区局要对整改结果逐项验收,市工作专班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看”情况将全市通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见附件 1),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强化考核监管
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根据评定情况将学校食堂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并依据评定等级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对不合格的学校食堂,一律关停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再评定。
(三)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加强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决定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创造良好氛围,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微博微信、食品安全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宝妈食品安全协管团”的社会监督作用;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既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也要加大违法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做到“应曝尽曝”。集聚正能量,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拥护,增强全社会解决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和希望,彰显严格监管执法、维护学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力度。
联系人:
市市场监管局:姜振东,联系电话:0538-8216065;邮 箱:scjgcyk@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吴永星,联系电话:0538-8099829,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
2.四大行动时间安排表
3.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
4.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情况统计表、集中配餐
学校检查情况统计表、集中配餐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
组 长:张京洲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 冰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政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衍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艳林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朱宗操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丛 庆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徐 旭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
王雪亭 市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戴冬梅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执法科科长
附件2:
四大行动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检查时间 | 检查区县 |
1 | 11 月 15 日-11 月 19 日 | 东平县、高新区 |
2 | 11 月 22 日-11 月 26 日 | 宁阳县、岱岳区 |
3 | 11 月 29 日-12 月 03 日 | 新泰市、徂汶景区 |
4 | 12 月 06 日-12 月 10 日 | 肥城市、旅开区 |
5 | 12 月 13 日-12 月 17 日 | 泰山区、泰山景区 |
附件 3:
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
(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 电话: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包括委托单位): 许可类别: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评定人 | 评定时间 | 202 年 月 日 | |||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及得分 | 备注 | |
一、许可管理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是 □否,加 2 分 | ||
二、信息公示 |
2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 □否,加 2 分 | ||
3 |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 □是 □否,加 1 分 | |||
4 |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 □是 □否,加 1 分 | |||
三、制度管理 | *5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是 □否,加 3 分 | ||
*6 |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是 □否,加 3 分 | |||
四、人员管理 |
*7 |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是 □否,加 3 分 | ||
*8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是(人数) □否,加 3 分 | |||
9 |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是 □否,加 1 分 | |||
10 |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是 □否,加 1 分 | |||
五、环境卫生 | 11 |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 □是 □否,加 2 分 | ||
12 |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 □是 □否,加 1 分 | |||
13 |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是 □否,加 2 分 | |||
14 |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是 □否,加 1 分 | |||
六、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
*15 |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 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是 □否,加 3 分 | ||
16 |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 | □是 |
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否,加 2 分 | |||
17 |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是 □否,加 2 分 | ||
七、加工制作过程 | 18 |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是 □否,加 2 分 | |
19 |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 □是 □否,加 1 分 | ||
20 |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是 □否,加 2 分 | ||
21 |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是 □否,加 2 分 | ||
22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
□是 □否,加 2 分 | ||
23 |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 □是 □否,加 2 分 | ||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
24 |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是 □否,加 2 分 | |
25 |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 □是 □否,加 1 分 | ||
26 |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是 □否,加 1 分 | ||
*27 |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是 □否,加 3 分 | ||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
28 |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 □是 □否,加 2 分 | |
29 |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 □是 □否,加 2 分 | ||
*30 |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是 □否,加 3 分 | ||
十、明厨亮灶 | 31 | 规范实施“明厨亮灶”的。 | □是 □否,加 3 分 | |
32 | 规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 | □是 □否,加 2 分 | ||
得分总和 | ||||
备注 | 1. 各项评分总和为 60 分,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 2. 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7 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25 项),共 32 项。 3. 检查结果判定方法: ���是: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②合理缺项:该被评定人当前合理不列入该检查项目; ③否:检查项目中有多个要求的,其中任何一条要求未达成,即可判定该项整体未达成。 4.量化分级评分≤5 分,为优秀;5 分<量化分级评分≤10 分,为良好;10 分<量化分级评分 ≤20,为合格;评定分数在 20 分以上的或者 2 项以上(含 2 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依 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隐患后方可评定。 |
附件 4: 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监管所 | 学校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特殊学校 |
公办、民办 |
学校名称 |
地址 |
食品经营许可证数量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校长姓名 |
联系方式 |
食品安全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食堂 经营 方式 自主 经营、对外 承包、委托 管理 等 | 承包委托经营公司名称 |
委托公司负责人 | 委托公司负责人联系方 式 |
学校人数 |
就餐人数 |
明厨亮灶情况 (玻璃幕墙、视频、网络) |
快检室 |
量化分级 |
供水情况 (自 备井、二次 供水、直饮 水机) |
4D、5 常、 6S、 6T 等管理方式 |
检查情况 (填 写相 关问 题,如无问 题则 填无) | |
1 | ||||||||||||||||||||||||
2 |
集中配餐学校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监管所 | 学校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特殊学校 |
公办、民办 | 学校名称 | 地址 | 校长姓名 | 联系方式 | 食品安全负责人 |
电话 | 配餐公司名称 | 学校人数 | 就餐人数 | 检查情况 (填写相关问题,如无问题则填无) |
1 | |||||||||||||
2 |
集中配餐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监管所 |
集体配餐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电话 | 配餐 学校数量 |
配餐人数 |
检查情况 (填写相关问题,如无问题则填无)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