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10:5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教育和体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9 日

 

泰安市学校食品安

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生用餐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群体特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开展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杜绝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大培训(11 月 9 日至 11 月 15 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食品安全培训,重点针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食品安全事故 2 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 24 小时反馈制度》这五个文件,重点培训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事食品工作人员,并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通过培训夯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压实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11 月 15 日至 12 月 17 日)

大摸底: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进驻县市区,组织协调人员,划分小组,根据本方案时间

节点(见附件 2)对各县市区内的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进行全面摸底。各县市区专班要在市专班进驻前汇总完善学校食堂基础档案材料,详细记录学校名称、类别、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方式、就餐人数、水源情况等基础信息(见附件 4),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大排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的要求,对照《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 3)开展隐患排查,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

大整治:对各个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排查出的问题,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进行逐一挂号整改,确定整改时限挂账销号。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行政约谈,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倒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活动过程中对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和“4D 食品安全现场管理(包括 5 常、6S等其他管理方式)”提升。年底所有学校食堂、集体配餐单位和中央厨房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就餐人数超过 1000人的学校食堂要实现“4D 食品安全现场管理”。针对问题整改情况,各县市区局要对整改结果逐项验收,市工作专班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看”情况将全市通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见附件 1),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层层明确、逐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强化考核监管

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级,根据评定情况将学校食堂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并依据评定等级科学确定监管频次。对不合格的学校食堂,一律关停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再评定。

(三)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要加强合作,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定期研究决定大培训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创造良好氛围,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微博微信、食品安全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宝妈食品安全协管团”的社会监督作用;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既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也要加大违法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做到“应曝尽曝”。集聚正能量,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拥护,增强全社会解决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和希望,彰显严格监管执法、维护学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力度。

联系人:

市市场监管局:姜振东,联系电话:0538-8216065;邮  箱:scjgcyk@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吴永星,联系电话:0538-8099829,

邮 箱:taanjianke@163.com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

2.四大行动时间安排表

3.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

4.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情况统计表、集中配餐

学校检查情况统计表、集中配餐单位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班

 

 

 长:张京洲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冰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政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衍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艳林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朱宗操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员:丛  庆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旭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科长

王雪亭 市教育局安监科科长

戴冬梅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餐饮执法科科长


 

附件2:

 

四大行动时间安排表

 

检查时

检查区

1

11  15 -11  19 

东平县、高新

2

11  22 -11  26 

宁阳县、岱岳

3

11  29 -12  03 

新泰市、徂汶景

4

12  06 -12  10 

肥城市、旅开

5

12  13 -12  17 

泰山区、泰山景

 

 

 

 

 

 

 

 

 

 

 

 

 

 

 

 

 

 

附件 3:

学校食堂量化考核标准

(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名称(单位性质):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  电话: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包括委托单位):  许可类别: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被评定


评定时

202 

检查项

检查内

检查结果及得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否,加 2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否,加 2 


 

3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否,加 1 


 

4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否,加 1 


 

 

三、制度管理

*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否,加 3 


*6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否,加 3 


 

 

 

 

四、人员管理

 

*7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否,加 3 


 

*8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是(人数

□否,加 3 


 

9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否,加 1 


 

10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否,加 1 


 

 

 

 

五、环境卫生

11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否,加 2 


12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否,加 1 


 

13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否,加 2 


 

14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否,加 1 


六、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15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合格

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否,加 3 


16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





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否,加 2 


17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否,加 2 


 

 

 

 

 

 

 

七、加工制作过程

18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否,加 2 


 

19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否,加 1 


 

20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否,加 2 


 

21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否,加 2 


 

22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否,加 2 


 

23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否,加 2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24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否,加 2 


25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否,加 1 


26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否,加 1 


 

*27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否,加 3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28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否,加 2 


 

29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否,加 2 


 

*30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否,加 3 


 

 

十、明厨亮灶

31

规范实施“明厨亮灶”的。

□否,加 3 


32

规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

□否,加 2 


得分总和


 

 

 

 

 

1. 各项评分总和为 60 分,因实际情况存在缺项情形的,该项评分为“0”。

2. 表中*号项目为重点项(7 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25 项),共 32 项。

3. 检查结果判定方法:

���是:检查中未发现问题;

②合理缺项:该被评定人当前合理不列入该检查项目;

③否:检查项目中有多个要求的,其中任何一条要求未达成,即可判定该项整体未达成。 4.量化分级评分≤5 ,为优秀;5 <量化分级评分≤10 分,为良好;10 <量化分级评分

≤20,为合格;评定分数在 20 分以上的或者 2 项以上(含 2 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依

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不符合食品安全隐患后方可评定。


 

附件 4: 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情况统计

 

 

 

 

序号

 

 

 

 

监管所

学校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特殊学

 

 

 

 

办、民办

 

 

 

学校名称

 

 

 

 

地址

 

食品经营许可证数量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校长姓名

 

 

 

联系方式

 

 

食品安全负责人

 

 

 

联系方式

食堂 经营 方式 自主 经营、对外 承包、委托 管理

承包委托经营公司名称

 

 

委托公司负责人

委托公司负责人联系方

 

 

 

学校人数

 

 

 

就餐人数

 

明厨亮灶情况

(玻璃幕墙、视频、网络)

 

 

 

 

快检室

 

 

 

量化分级


 

供水情况

(自 备井、二次 供水、直饮 水机)

 

 

4D、5

常、 6S

6T 管理方式

 

检查情况

(填 写相 关问 题,如无问 题则 填无)

1

























2

























集中配餐学校检查情况统计

序号

监管

学校类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特殊学校

 

公办、民

学校

地址

校长

联系

食品安全负责人

 

配餐公司名称

学校

就餐

检查情

(填写相关问题,如无问题则填无)

1














2














集中配餐单位检查情况统计

 

序号

 

监管

 

集体配餐单位名

 

 

负责人

 

学校

 

配餐

 

检查情

(填写相关问题,如无问题则填无

1









2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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