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8 17:4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高中、初中:

根据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类型

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分为体育专项特色项目招生计划(包括面向泰安市招生项目和面向泰山区招生项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

市直高中根据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编制艺体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左右),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体育专项特色项目报考条件

1.符合泰安市高中报考条件。

2.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和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并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获得前八名、集体项目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县级体育比赛中个人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专项成绩优异,有发展潜力的考生,可由初中学校校长推荐报考体育专项特色项目。

(三)艺体特长生报考条件

符合市直高中报考条件,具有一定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考生录取后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艺体比赛和展演活动。

四、报名程序

(一)公布方案。各高中学校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5月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学校发动。初中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艺体特长生选报一所市直高中和一个类别的专业小项,不能多报或兼报;报考体育专项特色项目的考生可兼报非体育专项特色项目的体育类小项。

(三)网上报名。2021年起实行网上报名,5月11日至1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个人条件和网站提示报名,提交审核,并打印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初中学校)。报考体育专项特色项目的考生,同时上传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或校长推荐信等有关证书材料扫描件(《秩序册》、《成绩册》须在封面和个人名字处加盖初中学校公章,仅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两页即可;校长推荐信须校长签名并加盖初中学校公章)。报名网址:http://www.taszk.com

(四)初中学校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提交审核并打印出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单》后,于5月14日上午12:00前把《报名信息确认单》交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网上审核通过,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盖章,于5月17日上午12:00前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报送考生报考高中学校。

(五)高中学校审核。市直高中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网上审核通过,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盖章,于5月20日上午12:00前把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报送市体卫艺教研室。

(六)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对考生资格进一步审核后,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示3天,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网上审核通过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前全过程,期间收到反映考生不符合条件的情况经审查确认的,即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各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审核单位要电话告知考生(留取电话录音),并通过初中学校安排考生签字确认。

报考非学籍县市区高中艺体特长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前向报考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报考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核通过者,并于5月13日下午3:00前,将报考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审批盖章的《2021年报考非学籍县市区高中艺体特长生资格审批表》和个人及家长签字确认的《2021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表》交市体卫艺教研室,市体卫艺教研室审核并安排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后考生即可且必须按照网上报名的程序办理。完成去非学籍县市区报考艺体特长手续的考生,所有的招生考试规定均按所申请县市区考生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专业测试前3天内,通过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报考体育专项特色项目的考生须同时携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或校长推荐信原件。

六、专业测试

(一)测试组织

由市直各高中对报考本校的考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市教育局进行监督和指导。5月24日起,高中学校可自行从报名平台导出审核合格考生信息,据此编排考场并在报名平台上录入、维护考场编排信息。高中学校将考试安排情况于5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据此分派检查员。高中学校要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专业测试评委要从泰山区外聘请并做好保密工作,要加强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测试时间

1.体育专项特色项目测试:2021年5月29日

2.体育专业测试:2021年5月30日

3.艺术专业测试:2021年5月31日

(三)测试内容

1.音乐类测试内容

(1)包括主项、副项、听音模唱及节奏模打共三项测试内容。

(2)考生从声乐、器乐、舞蹈中选择一个主项和一个副项,其中,主项为器乐或舞蹈的,副项必须为声乐;主项为声乐的,副项为器乐或舞蹈。

(3)音乐类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主项占60%,副项占30%,听音模唱和节奏模打占10%。

(4)测试声乐时,伴奏U盘自备,格式为MP3;一个U盘上只存储一支歌曲的伴奏,建议准备两个以上U盘,因U盘原因导致无法播放或不清晰的责任自负。

2.美术类测试内容

(1)绘画类。测试素描写生和色彩写生(水粉)。成绩采用百分制,素描写生和色彩写生(水粉)各占50%。

(2)书法类。要求用毛笔书写两幅作品,一幅用楷书或隶书书写指定内容,另一幅为自由创作。成绩采用百分制,两幅作品各占50%。

(3)美术绘画类考生除画纸外,其余画具自备;书法类考场提供的考试用纸为生宣纸,考生若使用其它宣纸请自备,但必须经过验审加盖考试专用章后方可使用,笔墨自备。

3.体育类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按泰体卫艺函〔2011〕8号、泰体卫艺函〔2011〕30号、泰体卫艺函〔2012〕9号文件规定内容和标准执行,其他项目按国家规定内容和标准执行,各项体育类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四)成绩公布

体育、音乐类专业测试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张贴公布;美术类专业阅卷后公布成绩。

(五)合格证书发放

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由招生学校颁发《专业测试合格证书》。体育专项特色项目按高中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确定入选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市直高中学校的招生项目,不能多报或兼报。

八、录取办法

考生各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在6D以上,获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和入选体育特色项目,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体育、艺术类录取控制线以上的,方可参加市直高中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招生录取。普通艺体特长生录取,首先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专项按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体育特色项目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九、严肃纪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体卫艺教研室、基教科、学校组织科等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及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市直各高中要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由校级领导和体卫艺负责人带队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做好考生交通、饮食、考试、安全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在组织报名、学籍审核、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过程中,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舞弊和渎职行为发生。对工作不认真,审核不负责,影响学生正常考试和招生录取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参加考试的学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文明考试。对涉及冒名顶替、扰乱考试秩序等违规违纪的考生,将取消2021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并通报批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学生档案。

市教育局纪检科室全程参与测试和录取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6993108、6297856),各高中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加强舆论宣传。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将特长生专业测试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考试,严格落实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加强考生入校检查,严格执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和戴口罩、不扎堆等要求。考试前14天内身体无不符合规定情况和出行史、接触史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及家长要签订《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承诺书》。

  

 

附件:1.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

2.2021年报考非学籍县市区高中艺体特长生资格审批表

3.2021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4.2021年县市区、功能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

5.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咨询电话

6.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承诺书

 

 泰教体字〔2021〕5号-关于做好2021年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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