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轻教师负担、强化‘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1〕13号)要求,泰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减轻教师负担、强化‘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督导范围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减轻教师负担”工作重点督查内容为:各县市区全面梳理2020年度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情况;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是否存在层层签订责任状现象;在中小学职称评聘、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中,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的要求等情况;除国家统计局外的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各县市区涉及教师的各类评先树优和资质评定活动项目清理、合并情况;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工作台账(注明抽调借用教师姓名、单位、工作事项、时限、审批单位等)情况。严格落实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报备,借用期限不超过半年要求等情况;各县市区对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结合区域内师资配置,逐步安排返回公办学校任教情况;各县市区坚决清理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的使用,减少会议、发文数量,切实减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事务性工作任务情况。
“五项管理”重点督查分别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方面落实。加强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的管理情况,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对使用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的情况实行管控,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在落实中小学上午上课时间规定方面,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时间与作业管控情况,辖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规范管控情况以及加强学生睡眠监测情况重点督查;对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对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情况,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管控情况实行督查;严控书面作业量方面,教师指导学生作业情况以及学生作业批改情况实行督查;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落实情况方面,从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落实情况,学生近视眼防控情况,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情况督查。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督导,同时将“减轻教师负担、强化‘五项管理’”督导纳入常态督导内容,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各县市区也将作为2021年责任督学的首要任务部署实施,组织责任督学原则上每月到校督导一次。确保严格按时推进,做到辖区内中小学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