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交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10:49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市交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

现将市交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泰交安发〔20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工作,确保本单位无交通事故及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6月12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和6月11日市委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4•15”、“6•11”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重点场所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报纸、宣传栏、网络及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客运、货运、旅游、危化品、公共交通、出租、公路等运营企业和学校、工厂、市场、商场、建筑工地和人员密集等场所,开展全方位、多形式、高密度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强化警示教育。不定期的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和车辆,营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氛围,倡导广大交通参与遵法开车、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二、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地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和本单位行业交通安全特点的宣传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街道,商城、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载体的建设力度。

同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化建设内容,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干部职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任任务,每月在本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乡镇政府(办事处)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社会治理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主要道路、居民小区、村庄、学校、集贸市场、重点施工场地等人员密集地方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通过农村“大喇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提示,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引导群众抵制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知识宣讲,督促客货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货运输企业对所属驾驶人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在客货运场站悬挂更新安全标语,设立宣传栏,播放宣传视频,督促指导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汽车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视频。

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要持续强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七进”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打造辖区校园、企业、社区、村居等交通安全示范创建,加强职工、居民、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组织以打击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巡回宣传活动;三是完善交通安全防范常识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两微多端等形式强化宣传提示;四是组织开展警示曝光,对严重交通违法、典型交通事故、风险运输企业、终生禁驾人员、事故隐患路段进行曝光警示;五是抓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宣传、再教育;六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发布,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信息提示;七是拓展宣传阵地,在重点部位协调社会单位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语、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打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新窗口、新形象。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交通安全教育,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创建辖区交通安全示范校园示范点,每个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场景教育等活动,新学期开学时和假期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影响到社会。

司法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咨询,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法治观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指导业主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商砼站等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劝导教育施工人员上下班不乘座超员车辆,保障施工交通安全。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园林、环卫等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依法依规作业,不开霸王车,不强超强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作业交通安全。强化城市工程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教育驾驶人安全驾驶车辆,依法文明行驶。

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机械驾驶人、操作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月组织辖区持有农业机械车辆驾驶(操作)证件的人开展一次宣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打击农机车辆非法运营、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商务部门要指导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汽车销售商家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场所,设置宣传橱窗(栏),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屏幕,摆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节目,提升机动车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出行。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优势,确保每月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天有公益安全宣传,电视、广播电台适时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工会、妇联、团委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内容,适时开展群众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倡导职工和广大妇女、团员争做文明出行、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带头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和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交通安全涉及到社会各领域,关系到每户家庭和每个人的幸福和健康。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本地本单位安全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部署,宣传开导、宣传造势,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制定计划,确保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防事故、除隐患、保安全”这个主题,根据季节、天气和工农业生产特点和规律,认真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明确内容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目的和效果相一致,使宣传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广造声势,营造氛围。安委会、交安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围绕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研究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警示语、标语、宣传单等事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努力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021年6月17日

 

 

 

 

 

 

 

 


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遵守交通法规,守护生命安全

2.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3.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4.一人出事故,全家受痛苦

5.挣金山,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6.开车要致富,不能出事故

7.安全是财富,平安是幸福

8.出门第一事,安全最为先

9.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10.为了您和他人幸福,请注意交通安全

1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12.超载超速,危机四伏

13.超员超载不安全,发生事故危害大

14.不超速不抢行,谨慎驾驶保安宁

15.客货混装易伤人,规范运输才安全

16.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17.严禁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18.开车不打手机,安全驾驶第一

19.驾驶车辆集中精神,身体疲惫请勿开车

20.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

21.驾驶面包车请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

22.面包车农民爱,多拉快跑有危害

23.谨慎驾驶心平和,千万不开斗气车

24.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25.驾乘摩托车,人有盔车有证。

26.骑行戴好头盔,安全一路相随。

27.骑车戴头盔 安全守交规

28.横穿马路:一看、二等、三通过

29.珍爱生命不要翻越护栏

30.占道摆摊设点,妨碍交通危险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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