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9 16:52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6 号)规定,经学校、县(市区)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我市2021年“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共审核通过44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9日—15日(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科反映,电话:0538-8520992、8520993,邮箱:e3709@sdzk.cn

地址: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岱道庵路486号)招生科


附件:2021年泰安市高职专项考生信息汇总表.xlsx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7月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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