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
8月31日,市政协召开“校车运行”专题协商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现就加强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主动作为,强化校车管理责任意识。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依照《山东省校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审批部门,做好校车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要牢固树立校车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细化工作举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校车运行安全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对校车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要细化措施,扎实做好校车运行隐患排查。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尽快协同相关部门对校车运营资质、行驶道路、停靠站点、交通标识、校车行驶路线、驾驶员等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行驶道路安全畅通。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检查,杜绝校车带病上路运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及时消除,确保做到隐患清“零”,校车安全上路运行。要建立健全校车运行隐患台账,对存在的问题,挂账销号,限期整改,隐患未整改之前,坚决停止运行。
三、要明确责任,细化校车运行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校车的监管责任,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认真组织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乘车学生安全意识、自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校车照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完善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做好上下车记录,坚决杜绝学生遗漏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功能区将贯彻落实情况于9月5日报市教育局综治办,联系人:张国庆,联系电话:8099829,邮箱:jyj_ajk01@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泰安市校车运行管理隐患排查表
县市区:
学校 名称 | 校车 数量 | 校车 所有人 | 是否 年审 | 驾驶员 姓名 | 驾驶证 是否年审 | 随车 人员 | 乘车学 生人数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整改 情况 | 是否存在未审批校车 | 查处 情况 | 是否进行校车安全演练 | 是否签钉不乘坐黑校车承诺书 | 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