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教办发〔2021〕13号-泰安市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30 09:45 浏览次数: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安市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泰安市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920

 

 

泰安市教育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评估办法》(泰信用办〔2021〕13号),切实加强我市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学校主阵地,开展诚信教育,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在教育系统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信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录入、整理工作。实现监管平台上所有的抽查事项全覆盖,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公开、公平、公正。(责任单位:人事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二)做好学生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诚信为本,教育为先”的理念,制定校园诚信守则,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重要范畴。加强教育实践,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层面齐抓共管,全面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及时纠正学生失信倾向和行为。(责任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

     (三)做好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黑白名单”,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运用信用奖惩手段,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责任单位:职成高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

     (四)做好教师诚信档案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诚信体系的核心内容,加强师德培训工作,加强师德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教书育人水平。(责任单位:教师工作科,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五)做好食堂配餐企业、校车管理机构诚信管理工作。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校外供餐食品安全水平,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校车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责任单位:综治办,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在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责任单位:政研室、局机关相关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我市教育领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方式方面基础性作用的手段,与日常业务工作进行有机融合。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健全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信用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按照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和未按规定公开、共享、使用信用信息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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