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17:04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市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我市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毕业实行网上申报,考生必须使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申请毕业,其他申请方式不予受理。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且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务必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栏中的《毕业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1),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得申报毕业。

二、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

(一)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申报流程

毕业申报包括网上申请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申请及缴费

11月28日—12月4日(9:00-17:00),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毕业申报并缴费。考生在毕业申报成功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审核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的反馈信息。网上预审合格的考生,应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根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2号)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

12月7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预审合格的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四、免考课程网上申请

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行网上申请。有免考课程的考生须于11月22日至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按照要求进行免考课程网上申请。

申请条件:1.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2.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自学考试政策”查询)规定。注意:必须是参加本次毕业申报的考生方可参加免考申请,提前参加的无效。

申请流程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考生须知》(附件2),有关课程对顶、替换等内容不属于自考免考范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免考课程网上申请咨询电话:0531-82598767。

考生应及时登录免考网上申请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免考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毕业申报平台“免考申请”内查看课程免考情况,继续毕业申报。

五、现场确认

符合毕业条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后等待在线审核,48小时内会收到网上预审反馈信息,反馈方式为平台提示或手机短信通知。如在线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提示修改信息继续申报;如在线审核通过,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系统选择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并打印相关毕业申报材料。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按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报。

考生要按照《信息核对确认单》要求,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准备材料清单。毕业生登记表用纸为克重80克-100克。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模块为弹窗设置,需将电脑设置为“不拦截弹窗”模式。

六、毕业证领取

毕业证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领取地点为考生在毕业申报平台上选择的“申报区县”考试机构或助学院校,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严格执行属地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扫“场所码”等防疫工作,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如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调整现场确认等工作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注意事项

1.社会普通类考生(含2017年11月之前注册的在校生实践类考生)网上办理毕业申报时,须提前选择毕业办理县(市区)作为本人毕业申报在线审核、现场确认及领取毕业证的地点;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实践类考生,即准考证号第5-8位为:1812、1822、1912、1922、2012、2022、2112的考生)及证书类考生,系统自动设定其毕业申报在线审核、现场确认及领取毕业证地点为注册的试点院校。

2020年下半年之后注册的注册类考生(在校生实践类、证书类,即准考证号第5-8位为2122、2212、2222、2124、2214、2224的考生),不得办理毕业。

2. 毕业生照片采集要求:本人规范证件照,不得使用手机拍照,不得翻拍。必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申报平台可下载)》处理,导出新图片再上传。

    特别注意:手持身份证照片,比例协调,不得拉伸变形,身份证信息不得反向(翻拍、自拍造成)显示,身后无图案、物品等背景。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等,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证件照(浅蓝色背景),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照片宽295像素,高413像素,宽高比5:7,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50Kb。

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工作单位:考生工作单位应据实填写,与“本人主要简历”及“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名称一致;考生无工作单位的,此处空着不填,所在单位意见处也不需要盖章。注意“工作单位”、“本人主要简历”“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要一致,不能矛盾。请注意,护理专业的社会类考生,应填写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盖章,护理专业的在校生实践类考生,应由所在助学院校盖章。

本人主要简历:起止时间自考生读初中时起,至自考毕业申请时止。各阶段的时间要衔接一致,不得空缺断档。

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依据档案规范有关要求,考生应填写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或配偶。

身份证姓名头像面图片上传:考生仅需上传身份证姓名头像面的图片(非国徽面)。图片要保持水平、不要歪斜,沿身份证边缘裁剪掉多余部分,使图片大小和比例与文本框协调一致。

4.考生网上申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在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请关注申报平台推送的相关信息,及时补充完善毕业申报信息和材料,以免因联系不畅影响正常毕业。

毕业生登记表打印预览后,如发现信息错误,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所申报区县或助学院校提交申请,由市考试机构重审并退回申报材料,考生登陆平台、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5.考生申报期间遇到相关问题,可通过平台反馈并咨询所属区县(试点院校)或省市考试机构。

 

附件1: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报操作手册.pdf

附件2: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考生须知.doc

附件3:泰安市自学考试毕业网上申报及毕业证领取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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