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30 08:49 浏览次数:


日前,泰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当前新形势下,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为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泰安市出台《指导意见》,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学科”育人、“全过程”育人、“全岗位”育人、“全天候”育人、“全方位”育人、“全场所”关护的“六全”心育体系,着力提升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指导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坚持发展、预防与干预相结合,坚持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坚持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人文关怀,完善政策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指导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干预”的“五早”预警机制,特别加强“七个重要时段”管理,即毕业生离校前、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的重点监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调度与年终考核工作机制,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效有人问。各中小学校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体系,确保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

《指导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全责,履行领导责任。校长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学校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是心理健康教育直接责任人,每日掌握学生心理状况观察工作,及时关注情绪异常学生,努力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对于不能有效处理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加强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重点用于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开展学生心理筛查等工作。对办学规模较小的学校,布局建设区域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予以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将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纳入各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因学校失职失责造成学生心理问题引发责任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指导意见》创新点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落实全学科育人

根据学生成长规律,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实施“首课负责制”,每日开展“阳光5分钟”生命健康教育,即每天第一节课的教师,采取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阳光5分钟”生命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中小学各年级每两周至少开设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同时,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心理健康教育以组织开展活动课程为主,避免学科化倾向。同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库。学校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加强校本课程开发,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渗透。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设,落实全过程育人

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月(周)、开学、毕业、传统节假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关键时间节点和特殊时期,采取校园心理剧、心理宣讲、心理手抄报、征文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增长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挖掘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学科蕴含的心理育人要素,多层次、多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对特殊群体关爱上,坚持把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在心理疏导、身心成长、积极品质培养等方面尊重个体差异、关爱特殊群体。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落实全岗位育人

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每年预留部分招聘计划优先为急需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也可通过转岗、校际合作的方式,丰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源。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及具有多校区、多学段的学校配备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3年,全市所有中小学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制定“泰安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培训计划”,同时,将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提高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全市中小学校每班配备至少2名心理委员并进行系统培训,以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班主任定期与班干部、重点关注学生谈话,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建设,落实全天候育人

落实心理健康筛查机制。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筛查,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成长档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转接机制,恪守保密机制,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学校心理辅导室要做到资质、服务时间、联系方式“三公示”,并开通“心理健康热线”。到2022年底,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的学校和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建设,落实全方位育人

拓展“一格十人”网格化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每天与网格内重点监测学生互动交流,每学期为家长举办至少1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或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结合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活动,了解、反馈学生的心理状况,引导家长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营造“以文化人”的校园环境。落实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职责,以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主,宿管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搭建“多帮一”帮扶平台。

6.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落实全场所关护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学校消防、用电、实验室等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园内公共场所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常态化实行校园安全巡护,学校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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