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1 17:11 浏览次数:

一、检查部门、检查对象

教育部门牵头发起,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实施部门为市级、县级相关部门。

检查对象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二、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1.教育部门检查事项为: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相关证照是否悬挂在明显处;制定收、退费办法并进行公示,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学科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招生简章(广告)是否在教体部门备案并公示;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等事项的检查。

2.民政部门检查事项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检查内容为: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机构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情况;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设立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来源等情况;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年度工作报告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事项的检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事项为:劳动合同检查。检查内容为: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交付劳动者一份等事项的检查。

4.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广告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驻在)期限;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情况;广告发布登记情况;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等事项的检查。

5.消防救援部门检查事项为:消防监督抽查、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事项的检查。

三、检查时间

时  间

县市区、功能区

联系人

5月24日

上午:新泰市

刘建玉,13561783356

下午:泰山区

王润生,13563809875

5月25日

上午:肥城市

王新勇,13583872086

下午:岱岳区

李明霞,13615483177

5月26日

上午:东平县

董振宇,13705483598

下午:宁阳县

柳方喜,13678685619

5月27日

上午:泰安高新区

李桂忠,18553879680

下午:泰山景区

  ,13581144806

 

2022年5月19日

泰安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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