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泰安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3 11:00 浏览次数:

    近日,泰安市教育局印发《泰安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把学校美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评价改革,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202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重点规划了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的路径和方式,要求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核纳入中考,考试成绩作为中考录取限制条件使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新时代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改革美育评价迫在眉睫。市教育局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新时代美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山东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17〕17号),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方案》。修改后的实施方案有利于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以评促教,保证开齐、开全音乐和美术课程基础上,开好、开优音乐和美术课程;以考促学,提高我市中小学生艺术核心素养,促进我市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实施方案要点

    1.考试对象

    自2022年秋季入学初中新生开始实施。

    2.考试方式

    根据《山东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初中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是过程性评价。自2022年秋季入学初中新生开始实施,由学校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学生音乐、美术课程出勤率、课程学习、课外活动、基础知识和技能、校外学习、艺术特长等按照泰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予以评定。

    二是专项测试。在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是指初中学生音乐、美术学科结业考试,由基础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各占专项测试成绩的50%。基础测试拟采用卷面的形式进行测试,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技能测试由各县市区指导各学校组织实施。音乐学科主要考察“表现”领域内容,学生在声乐、器乐中任选1项参加测试;美术学科主要考察“造型·表现”领域内容,考生在命题绘画、手工制作、书法中任选 1 项参加测试。

    3.成绩确定

    音乐、美术合为一门学科,即艺术学科,原始分满分100分,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记入2022年新入学初中学生毕业中考成绩,作为中考录取限制条件使用。学生艺术科目满分为100分,其中过程性评价成绩满分为40分,专项测试成绩满分为60分。最终结果根据学生艺术科目总成绩,分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5个等级呈现,其中分数≥90分为A等,80分≤分数<90分为B等,70分≤分数<80分为C等,60分≤分数<70分为D等,分数<60分为E等。

    三、主要变化

    一是考试科目由音乐、美术两门学科调整为艺术科目

    一门;二是成绩呈现上,由考查科目调整为考试科目,成绩评价由“合格”和“不合格”,调整为以等级形式呈现。

        相关链接: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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