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近日,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海 南、四川、陕西3省“黑校车”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为贯彻 落实省市关于校车安全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 2023 年春季开学前后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校车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 贯彻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泰安市校车安全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校车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 维,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管理措施,将 安全管理融入到校车运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实现校车安全责任全员化、全覆盖。
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2023 年春季开学 前后,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 患大排查,重点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 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民办幼儿园和无办学资质幼儿园要重 点监管。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 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学校周边巡逻执法力度,对“黑校 车”采取“零容忍”“严惩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 一起。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规范校车使用,完善相关手续,坚决杜绝使用“黑校车”。
三、广泛宣传,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市区要增强 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 查处“黑校车”的曝光力度。要组织开展校车驾驶员及陪乘人 员业务培训,对驾驶员严格资质审查,坚决避免违规驾驶。学 校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 故案例,引导学生、家长等切实做到知法守规,不让孩子乘坐无校车运营资质的“黑校车”。
四、强化督查,加大校车安全问责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 校车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校车安全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 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市教育、公安、交通部门等将 组成联合督查组,针对校车安全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对工作不 重视、组织不得力、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县市区,将采 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将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 1)于2月15 日前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安全专业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8099829,邮箱: taanjianke@163.com。
泰安市教育和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