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教函〔2023〕79 号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全民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提升全民数字素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数字素养校园行活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31号)任务部署,经研究,定于2023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数字素养校园行”活动(以下简称“校园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宣讲活动。组建市级“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宣讲团”,面向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公益宣讲活动。请各县市区、功能区根据遴选条件推荐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宣讲团成员,市级将择优上报至省级参加省级宣讲团遴选,省市两级均将根据宣讲工作成效评选认定优秀公益宣讲团成员。具体遴选推荐要求详见附件。
(二)开展数字作品展评活动。结合前期组织的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开展市级作品评选。参评作品要围绕丰富多样的主题,体现从数字的角度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体现数字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优秀作品将通过线上渠道予以展示。
(三)区县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活动。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市直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校园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通过开展数字素养与技能科普讲座、数字化知识宣讲、数字化教学研讨、数字技能培训、数字化教育教学成果展评等活动,普及数字化知识,培养师生数字化思维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6日—6月11日。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举办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是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师生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二)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教育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将校园行活动过程中的有关成果、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等多渠道、立体化宣传,力求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形成宣传声势,共同助力师生数字素养提升。
(三)请各单位在校园行活动过程中认真梳理活动成果,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典型案例、图文视频资料等),并于6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亓志,联系电话:8206357。
邮箱:jyj_tjzbb01@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