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校外培训 "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15:5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消费者协会,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协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营造良好校外培 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 全市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 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提升学生家长消费自我保 护意识,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6月。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坚持 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 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 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 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对培训 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 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教育部门要会同消协等有关部门、单 位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二)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要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是否存在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对于订单数量严重偏低的机构,要通过集中约谈、下达行政警告、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方式形成震慑约束,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建立资金监管工作台账,摸清机构营业额等实际经营情况,确保市级复查、省级抽查时有有据可循。

(三)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推动  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21 年修订版)》,在合同内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体查、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县市区、功能区消协组织要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推进多种渠道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化解学生家长退费投诉纠纷。

(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3〕69 号)有关要求,对行政区域内 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 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大政策法规宣讲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校外培训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消协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片、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 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

(六)严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建立  并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  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  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等三张清单,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要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下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及消协 组织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 组织实施,把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 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将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二)细化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要充分

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对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在 5 月底组织完成对县域内所有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情况全面检查及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将在 6 月份开展复 查工作,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将不低于1/2,机构数不低于县市区机构总数的10%。各县市区、功能区消协组织要积极配合,推动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努力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认真落 实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各项要求,建立台账,跟踪 督促,销号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对责任不落实、措 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将严肃追责问责,不定期通报违规行为。

请各县市区、功能区于6月23日前将专项行动有情况总结报告报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人:李一鸣,联系电话:6991449。

电子邮箱:jyj_xwpxjg@ta.shandong.cn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

2023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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