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首批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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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泰安市首批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泰教函〔2023〕198号)要求,经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审核、公示、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泰山四大名药研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36个单位为泰安市首批中小学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月22日至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7006-1
电话:6991143
泰安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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