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关于首批泰安市“劳动小模范”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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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泰安市中小学“劳动小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泰教函〔2023〕197号)要求,经县市区(功能区)教育部门及市直学校审核、公示、推荐,市教育局复核,拟确定赵东赫等500名同学为首批泰安市“劳动小模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月9日至1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市教育局基教科反映。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A7006-1
电话:6991143
泰安市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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