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900004341355p/2019-00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 09-05 10:35 浏览次数:

日前,《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9〕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现将《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精神,全面深化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确保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深化改革、分类施策”的原则,在全市深入开展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于9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我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凝聚共识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集结号,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保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政治思想建设、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师德修养。包括加强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包括完善教师(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三)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包括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完善学校岗位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四)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全面提高教师地位。包括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监督考核内容。

 

文件链接: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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