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课情况
专项核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各功能区教育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管理效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课情况专项核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1号)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至5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师任课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自查工作。4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重点围绕学校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教师不上课少上课、在编不在岗等情况,迅速部署开展全面自查,逐校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学校管人用人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各级抽查机制。5月12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登录山东省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系统(网址:http://jsgl.sdei.edu.cn/jsdwjs/,用户名(见附件1)及密码与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相同),按要求完成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任课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统计数据应由正高级教师所在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定,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抽查中小学幼儿园部分副高级教师任课情况,根据抽查情况适时开展实地核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各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该项核查工作,以提高教师管理效能、减轻教师负担为出发点,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教师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在学校和校长考核中的权重,定期开展教师任课情况检查,对落实教师管理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四、全面总结核查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教师任课情况专项核查工作,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教师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反思县域内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分配中面临的问题,拿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管理效能。
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市直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于5月20日前将核查工作总结报告、正高级教师任课情况统计表Excel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的PDF版,发送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jyj_sxk01@ta.shandong.cn,联系人:周光祥,联系电话:6995096。
附件:1. 县市区用户账号;
2.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岗位聘用管理情况统计表。
泰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