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6 15:59 浏览次数:

泰政办字〔2023〕1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为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教育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教育资源供给,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027年,我市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以深入实施“首课负责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中心带动作用,有效整合全市学校思政教育资源,实现思政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努力打造泰安思政育人品牌。突出环境育人,积极推进乡村文明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绿色校园建设。加强学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筑牢网络育人阵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登泰山活动,挖掘教育资源,开发特色课程,凝聚育人合力。〔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二)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提升工程。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支持乡镇驻地学校网络升级,加强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乡镇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加快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根据实际需求,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满足群众就近入学需要。(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实施乡村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工程。巩固拓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成果,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4年实现结对覆盖率6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鼓励各乡村学校深入挖掘泰山文化、大汶口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等,充分利用泰山、大汶河、东平湖、徂徕山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组建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支持所有乡村学校建设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配合)

(四)推进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行动。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建设省、市级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到2025年,力争实现特色高中和学科基地全覆盖,特色高中、学科基地与薄弱县域高中结对帮扶全覆盖。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市教育局牵头)

(五)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坚持整体推进、梯次建设,2024年力争实现省、市、县三级试点乡镇全覆盖。选优配强乡镇学区(联区)主任,推进落实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驻地学校示范作用,落实常态化帮扶,带动其他中小学、幼儿园优化完善教学模式,提升整体办学质量水平。安排市级教育强镇筑基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市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用于支持试点工作扎实的乡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教育管理治理水平提升,着力打造强镇筑基“样板乡镇”。(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六)推进乡村教育强师赋能行动。加强乡村学校队伍建设,优化乡村学校主要负责人年龄结构,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科学合理配备教职工编制,县域内超出基本编制标准部分,由市统筹解决。及时为乡村学校招聘教师,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加大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力度,选派优秀教师赴乡村学校支教。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提高教学实绩权重,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完善教师体检、子女教育、评先树优等关爱制度,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支持和社会救助。(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七)推进乡村特殊儿童关爱帮扶行动。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保持100%。健全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零辍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处功能完善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乡村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提供良好条件。健全乡村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建立“一生一档”,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要求,扎实做好“希望小屋”后续服务工作。强化乡村学生资助政策扶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困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学生资助全覆盖。(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功能区管委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线下活动全方位开展宣传,充分阐释乡村教育振兴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乡村教育振兴工作中来。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切实营造乡村教育振兴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牵头)

(三)强化结果评价。以县为单位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导向。将乡村教育振兴工作纳入县(市、区)、功能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范围,作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配合)


相关解读: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一图解读泰安市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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