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泰安市教育局网站“泰安市教育局”(http://jy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教育局联系(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泰安市政大楼A7001 ;邮编:271000;电话:6991561;传真:6991414;电子邮箱:jyj_bgs01@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领导,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通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2条,决策公开类信息20条,执行公开类信息18条,规划及计划类信息4条,管理公开类信息17条,结果公开类信息6条,热点回应类信息16条,公开平台类信息1条,政务公开工作类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2条。此外,通过局网站有关栏目公开通知公告类信息91条,教育动态类信息191条,专题专栏类信息13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4件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我局依照规定进行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2件属于举报投诉类信息,我局依规出具了书面答复

年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协调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各科室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信息的审核员,负责公开信息审核编制工作,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泰安电视台科教频道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机关科室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对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8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22

 0

行政强制

 0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条例》要求,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查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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