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40条
发布日期:2019-10-2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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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9]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字[2019]24号)等,结合泰安市实际,泰安市教育局制定了《泰安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本负面清单作为办学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发布黑白名单的重要依据,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年度检查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予以取缔。
信息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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