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泰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安市委老干部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泰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教发〔2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泰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教育局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泰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泰安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泰安市委老干部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9日
泰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良好风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助力赋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学习型城市基础能力建设,优化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老年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整体布局,构建体系健全、网络完善、保障有力、城乡一体的终身学习体系,营造开放共享学习环境,形成良好终身学习生态,将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引导市民广泛学习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医养健康等知识,有效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健康素质,以全民素质提升塑造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为文旅融合发展、文明城市建设赋能助力。发挥终身教育的人才培养作用,帮助劳动者持续进行知识更新、理念创新、技能提升,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运用和创造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城市发展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为建设新型工业化强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全民学习平台。将开放大学体系作为推进全民学习的核心平台,按照“市级统筹、分级办学”的运行体制,在依托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市级开放大学基础上,加快推进县级开放大学和基层教学机构建设,统筹指导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工作。到2025年,建成以泰安开放大学为龙头,县(市、区)开放大学为骨干,行业企业学院和乡镇(街道)、社区学习中心(教学点)等教育机构为依托,覆盖全市的开放大学一体化办学体系。(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提升社区教育水平。增强市、县、镇(街)、居(村)委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活力,鼓励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教育,加大社区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依托县级社区教育学院、乡镇(街道)和社区学习中心(教学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思想道德、文化艺术、文明素养、科普知识、法律常识、卫生保健、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织密社区教育网络,加强特色培育和品牌打造,更好赋能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优化学习型乡村建设体制机制,实现城乡社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面向就业市场、依托行业企业的社会化、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校特别是职业技工院校的服务功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培训,促进职业培训健康发展。聚焦新型工业化城市建设,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在职能力提升培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现代企业急需的高水平技能人才。聚焦就业创业,加强对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聚焦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面向农民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和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人才素质提升。(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深入推进继续教育。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及社会职业证书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机制,优化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深度开发。加强学历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等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为干部职工提供符合需求的学历继续教育,形成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的学历继续教育供给格局,促进党政人才、企业经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等队伍的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党校,各县市区、功能区)
(五)积极发展老年教育。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托老年大学、开放大学体系,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县市区扩大老年教育办学规模和覆盖面,探索推进街镇社区老年学校培育;鼓励社会多元主体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培育建设一批养教结合学习点和社会学习点,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强化老年教育内涵建设,围绕思想政治、文化艺术、医疗卫生、智慧生活等方面,加强老年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提高老年教育办学质量,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责任部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六)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习型组织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示范作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学校、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构筑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完整框架,为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丰富便捷的学习机会。要及时更新学习型组织分类建设标准,主动探索适应新时代的学习型组织培育路径,营造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成长生态和氛围。以学习型组织联盟、身边的小微学习型组织建设为抓手,不断增强学习型组织的示范性和辐射力。弘扬崇尚学习的组织文化,鼓励和引导市民自发组建学习团队,推动全民学习素养稳步提升。(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功能区)
(七)统筹整合学习资源。统筹区域内各类优质学习资源,推进各部门、各系统学习资源开放共享,有效扩大资源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师资、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积极参与全民终身教育。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深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区居民和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教育、科学普及、文明健身等活动,满足群众学习需求。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市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资源,鼓励和引导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各自优势,向广大市民提供多种形式的公益学习服务。(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泰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功能区)
(八)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畅通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发展通道,完善符合社区教育岗位特点的职称评审标准,在业务进修、绩效评价等方面加强制度保障。探索建立终身教育名师工作室,拓宽优秀教师培育渠道。完善兼职教师注册制,建立相应的聘用、考核、退出机制,鼓励专家、学者、退休教师和其他具有专业知识、特殊技能的人员兼职从事终身教育工作。健全终身教育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指导和培训。完善终身教育教师信息库,健全专兼职教师培训体系,支持学历继续教育、职业培训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师共建共享,盘活终身教育师资队伍。(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设学习型城市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分别建立起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工会、科协、残联、党校、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习型城市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拓宽学习型城市建设经费投入渠道。市、县(市、区)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状况,统筹经费加大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各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专项用于本单位职工的教育与培训。用好中央和地方教育培训政府项目,面向“三农”和特殊人群开展公益性的职业培训。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活动,逐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习者分担学习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动终身学习相关立法工作,完善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政策,培育一批市级“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择优向省级推荐,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大众媒体、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广泛发布、交流各类读书学习信息和经验体会,营造全民阅读和终身学习氛围,弘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泰安特色的精神文化,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学习型城市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良好环境。
【政策解读】关于《泰安市关于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